※ 引述《msyellow (doris)》之銘言:
: 我今年8月要到美國交換一年 因為一些關係,上下學期我會各待不同學校
: 預計8月去 明年6月回台
: 我已收到上學期第一間學校的DS-2019
: 上頭的covers period 08-19-2013 to 12-14-2013
: 而第二間學校因作業關係 要等10月才會發給我東西
: 請問我之後去ait時需要補充說明我下學期也會繼續待在那?
: 然後預計待美國日期填符合第一間學校發的日期這樣?
說了也沒有用,一切以提出申請的 DS-2019 上的日期為準。
: 還是填我真正要待10個月?
AIT 會要你改成四個月,因為你提不出你要待 10 個月的證據。
: 由於我手邊沒有證明第二間學校收我資料(只有E-MAIL)
: 擔心美簽官會刁難拒絕
不會拒絕,但是只會給你短期的 J-1 簽證,有效期只到 12-14-2013,第二間學
校你應該要用 J-1 Transfer 的方式處理,而且如果你簽證過期之後要回國過年
在赴美,要重辦 J-1 簽證。
: 謝謝各位的解答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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