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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 請問一下各位先進... 我同事她有拿到H1名額,但是還在審... 一直到兩個禮拜前才收到USCIS的回覆要求補件, 很不幸的,她的OPT在七月底的時候過期, 當初被告知合法居留的身分會延長至9/30, 以為合法的工作身分會一同延長, 但前幾天律師才告知說其實不然, 工作身分還是跟的OPT卡上面的效期走, 所以我同事目前不能工作亦不能支薪。 請問這樣是正確的嗎? 所以要一直等到H1B下來才能支薪? 如果沒下來...這幾個月不就白做了.... 麻煩各位解惑了...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84.75.54.19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