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colorface (彩色臉)
看板VISA
標題[北美] OPT期間配偶申請F2風險比較高嗎?
時間Fri Sep 13 02:20:03 2013
自己現在拿OPT在工作
期限是到明年四月底
上個月女朋友拿B1來找我之後就在這邊把婚結了
之後他飛回台灣,想去另外再辦F2過來
爬文之後發現有板友推文說OPT期間F2比較不容易過?
是因為OPT快把F1用完了嗎???
真的風險比較高嗎
另外財力證明可以拿我的薪資證明去當佐證嗎?
爬文之後的要準備的東西
1. 結婚證書影本(有經過法院認證)
2. 她的護照
3. 她的I-20 (我要先簽名?)
4. 我的I-20影本
5. 收據 balh balh
想請問一下有沒有遺漏的!
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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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97.75.95.182
推 cassine:能證明你們有婚姻關係應該就不會遇到太大問題 09/13 04:17
→ cchris:風險沒特別高;其實你當初可以境內轉換,根本不必回國一趟 09/13 04:21
→ colorface:謝謝兩位C大的說明,這樣我安心不少了! 09/15 07:18
→ colorface:另外再多問個問題..F2可以買單程機票入境嗎? 09/15 07:18
→ colorface:我知道B1/B2只買單程機票會被阻止上飛機 那F2會不會被擋 09/15 07: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