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爬文,但我的情況好像有點不同,想把觀念和問題弄清楚,希望大家能幫忙釋疑,
謝謝
我在2013年12月美國碩士畢業,因為之前的碩士OPT已經用掉了,現在是用Grace
Period待著.(可以待到14年2月10號) 已經找到公司願意幫我申請H1B了,但離四
月1號的H1B申請交件日還有近二個月的身份問題,看到文章和精華區提的解決方
法似乎有二種:
1. 用I-539轉B-1. 請問我適用這個方法嗎?可以一直合法待到10月1號拿到H1B
嗎? 到十月拿到H1B前都不能工作,是嗎?
2. 再申請學校維持學生身份超過四月(一個學期),而且不包含語言學校(!?) 那
以我的例子要申請二個學期來維持身份到十月份拿到H1B嗎?
3. 還有別的方法嗎?
希望能用最低費用的方式來拿到H1B,那一個方法最好?
先謝謝大家的時間和幫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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