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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yluvp (yap)》之銘言: : 想請問一下大家, : 我最近要去AIT面談,而我這次去美的目的是唸當地短期ESL 3-4個月,每週上課時數低於18小時。 : 因為我有在AIT官網看到「可能」可持觀光簽證赴美參加短期語言學校,每週時數需低於18小時, : 但想問一下,如果面試官問我此行目的我能直接說短期ESL 嗎?拒簽的機率會不會很高呢? : 我有準備其他文件想證明我不會在美待超過5個月,我之後也一定會回台, : 但我是個自由插畫家,沒有很穩定的工作,很怕面試官認為我與台灣連結不夠,但我之後是要申請英國學校,一定會離開美國。 很遺憾,建議你打消去美國唸 ESL的念頭。縱使合法, B簽也不應該這樣使用, 你講了只會惹上更多麻煩。 回顧你在 #1ISllKzV (VISA) 這篇曾經因為濫用 ESTA 規定被美墨邊界移民官仔 細盤查的經驗,你現在已經黑一半了。你並沒有給出太多訊息告之要如何證明你 絕對(還沒發生的事情都不算)不會滯美不歸,你沒有固定工作,沒有重病的家 人等等,可以判斷 AIT拒發你簽證的可能性非常高,如果被拒發,等於花錢買到 一筆拒簽紀錄,非常不划算。 -- 「就讓歷史記上一筆-當美國人民在哭求經濟援助的時候,吉米.卡特先生卻躲 在字典裡面。好吧,如果他無論如何都要定義(什麼叫做蕭條)的話,我就給 他一個:所謂的經濟衰退,是指當你的鄰居失業的時候;所謂的經濟蕭條,是 指連你也失業的時候;而所謂的經濟復甦,則是指卡特失業的時候。」 -隆納.雷根 美國第40任總統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6.27.97.6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