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sam2:感謝c大詳答! 01/30 07:05
※ 引述《sam2 (遠方水域的氤氳)》之銘言:
: 想請問版上的各位前輩
: 小弟現在在美國中西部做F1,女友在台灣即將在三月研究所要畢業。
: 因為我最近準備要買房子,女友要來幫忙整理所以想要今年畢業後4-6月用VWP來美國,
: 七八月跟我一起回台灣過暑假。
: 以上部分我想應該是沒什麼大問題
: 但昨天友人提供一個Idea,說他在大學畢業前曾經到美國做過Work and Travel(J1 visa)
: 可以待四個月,女友很心動,想要在八月底我開學之後跟我一起回美國,我一樣讀書,她
: 到我學校附近的大城市做Work and Travel。有查到這個Work and Travel應該是應屆畢業
: 生也能申請的。
: 經過一些search之後,我知道美國Work and Travel J1有一些限制,例如9月30前要結束
: 工作,至多只能停留四個月,需要經過基本英文能力測驗,似乎必須透過代辦聯繫雇主?
: 代辦費用也不便宜。簽證到期後30天內要出境,所以若9月30號工作結束,就能待到10月
: 30日是嗎?
理論上是,但實際上不可行
W&T需要有雇主,一般來說所有的雇主的時間都是6月到9月初,因為這是暑假
也是美國旅遊業唯一需要大量臨時外勞的時段
所以所有的雇主都會要求六月(最晚七月但不多)上工,九月就開始把外籍員工趕走
: 我主要的問題是,如果能克服以上的問題:
: 在4-6月已經以VWP入境美國,申請J1想在8月再入境美國的機會大嗎?
這個順序本身沒問題。
但如上,W&T必須是六七月開始,所以她六月就得離境,改用J1入境工作
不能更晚(不是法律上不行,而是沒有雇主願意這麼做,原因就是$$$
: 是否在AIT那裡就會被拒簽?是不是真的能待到10月30日?
沒有拒簽的問題。 DS-2019的效期只能開到9/30,所以可以居留到10/30
: 雖然仔細想想付出那麼多成本只在美國待兩個多月似乎不是很划算,但還是請大家幫忙
: 解惑。謝謝!
如上述,不能只待你想待的那兩個月。
而是必須待雇主想要你待的時間。也就是唯一需要人力的暑假熱門時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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