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經爬了不少相關的文章 不過大家好像都是pending之後出境
或是approved後出境的case 我的case好像比較尷尬
問了律師和學校 得到了不同的答案 想請問各位有沒有類似的經驗
我目前身分是在OPT期間 從2013/07開始的
工作是full-time intership的engineer
公司預計在4/1號幫我轉為正職 所以打算利用intern和full-time的gap回台灣一趟
3/20~4/16回來報到 並正式上班
上星期公司 突然決定 願意幫我在今年的4/1辦H1B
想問問大家 如果我的case 由於4/16才回美
在入境的時候 是否會遇到問題? 我是否只需要I20 EAD offer letter
就不會有問題? 關於H1B 申請是否會因為4月初不在境內而受到影響?
看之前的文章敘述 我的認知是只需要用 H1B for consult processing
在H1B approved之後 回台灣一趟 面試並蓋章 H1B也會在入境時正式生效
由於我也會在4月回美後 準備辦OPT extension 所以我只需要在OPT過期前
回台灣一趟處理蓋章事宜 基本上整個H1B的申請是不會有問題的
麻煩各位給予小弟一些建議 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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