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~
問題如標題所述,上網查了一些資料,結果不是年代久遠就是沒有類似狀況.
請大家能幫幫我~ 謝謝!!
先提供一下背景資料:
男友:非台灣人.有綠卡,在美國唸書工作快二十年了,一直沒申請公民.
我:台灣人,去年申請免簽之後又去過美國兩趟,每次都只是十天左右的停留.
我之前在美國持L1工作一段時間,也在那時認識男友,
之後工作結束回台灣就一直遠距離戀愛到現在.
現在終於要結束遠距離戀愛!計劃辭職去美國和男友永遠在一起... >///<
問題來了...
1. 是否應該先在台灣結婚之後(但男友又非台灣人..),我待在台灣去AIT辦移民簽證
拿到簽證再去美國..? 這樣是不是又要等很久的時間..
2. 因為男友非公民,所以沒辦法在美國幫我申請K簽證...然後我再過去美國結婚對吧?!
3. 還是我直接用免簽去美國,在美國登記結婚之後申請結婚綠卡?
但持免簽入境是不能改變身份..?! so..
現在很煩惱該怎麼做才能順利的過去和男友在一起,也希望在那裏可以找到工作生活
希望各位能幫我解答,非常感激 !!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1.248.11.125
※ 文章網址: http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397661239.A.4CE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