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VIS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※ 引述《kenny770322 (維尼)》之銘言: : 先說明一下狀況: : 我外公住在美國,前陣子病危,因此我舅舅臨時飛去,以ESTA入境(90天期限到10/20), : 但現在病情趨於穩定,惟需要人持續照顧,因此想要再待久一點。 : 機票上,本來預計9/10回國,但現在要改期,最早也會是10/20當天離境。 : 然而,由AIT官網得知,如果先出境到加墨再入境,90天並不會重新計算,而是會把之前 : 的那些天數加進去;但照理說ESTA的期效是兩年,且可以多次出入境,每次最高停留90 : 天。 : 在這樣的情況下,我想知道,到底要出境到哪一個國家,或者出境多久再入境那90天才會 : 重新計算?還是一定要回台灣? 必須要離開北美洲(含墨西哥)/加勒比海,才能取得新停留期 最近的地方是瓜地馬拉等中美洲國家。南美洲、歐洲、亞洲也行。 事實上,這種出境再入境的方法,往往是行不通的 這算是在濫用免簽。 所以就算飛回台灣一天再馬上回去,往往會被嚴格盤查,有可能允許入境,也可能遣返 就算允許入境,也可能不會給90天,只給30天、7天、1天等等 比較保守的做法,是離開美國「相同的長度」,再回美國, 這樣才有誠意顯示出和原居國的連結 例如在美國待了90天,就離開美國90天以上,再企圖重訪美國 : 還是有什麼辦法讓他可以待久一點? 沒有長待的辦法 免簽不是這樣用的,如果每次只待1~2星期,一年去美國十次,也不會被刁難 但是每次去幾個月,很快就會不受美國的歡迎 : 手機排版,如有跑掉,請見諒。 -- 我的旅遊部落格: http://chengyun-travel.blogspot.com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99.123.5.147 ※ 文章網址: http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08270086.A.B27.html
kenny770322: 感謝C大 看來無法了!現在家人決定大家輪流飛去照顧 08/18 22: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