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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kerry204 (kerry)》之銘言: : 我先生在當post-doc : 目前是opt stem extension : 10/21到期 : 六個月以前就向系上申請h-1b : 但前幾天被告知目前連勞工局的 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 (LCA)都還沒通過 : 據說是之前job title, job description跟wage不合 : 明天應該會重送LCA : 之後USCIS的部份,老闆已經答應加急 : 但秘書說應該還是來不及10/21前辦好h-1b : 我想請問 : 1. 辦h-1b是一定要LCA嗎?我看USCIS跟勞工局都說要,但網路上又有文章說短期簽證 : (e.g., H-1B and H-2B visas)如果不需要 “safe harbor”的話,可以 : self-determination,這是真的嗎? 雖然你先生是在非營利單位工作,但仍然要 LCA,而且你先生的工作不太可能是 短期。 : 2, LCA可以加急嗎?目前看到Redeterminations的處理時間至少要六週 不行。 : 3. opt到期之後,我們可以合法留在美國60天,對嗎? 對。依照置底日期計算器推算,最後一天是2014年12月20日,你只要在12月初拿 到 LCA後加急處理 H1B應該可以趕上這個日期,雖然 Grace Period 期間不能工 作,但你要拿 H1B身份也沒有別條路可以走 : 4. 目前在詢問學校,看看有沒有可能申請J-1/J-2,因為朋友說J-1/J-2比較快。拿J-1 : 對於以後身分轉換會有問題嗎?(目前還沒打算申請綠卡,但以後有可能會)可以拿J : 申請綠卡嗎?如果要換J的話,需要在opt到期之前就遞出申請嗎? 有受到兩年返國義務條款 INA 212(e) 限制的話就會有影響;一般來說日後有意 願申請綠卡的人比較不建議拿 J身份。 在 OPT結束後60天的寬限期內遞件即可,遞出後可以合法停留至結果出爐。 : 先謝謝大家了 -- ____ _ _ _ _ ____ _ _ ____ _____ ____ (_ _)( \( )( \/ )( ___)( \( )(_ _)( _ )( _ \ _)(_ ) ( \ / )__) ) ( )( )(_)( ) / (____)(_)\_) \/ (____)(_)\_) (__) (_____)(_)\_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76.88.80.132 ※ 文章網址: http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11012466.A.4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