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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CustarDragon (Custard)》之銘言: : 我目前是F1/OPT (F1簽證已過期,OPT還有半年以上),老婆是F2,最近要換到新工作的J1, : 請教各位,如果回台灣辦理J1簽證,F2是否也必須一起回去換J2簽證? F-2的身份效期依照 F-1,只要 F-1的身份還有效 F-2就會跟著有效。 : 還是可以待在美國,等我 J-1拿到回美之後,再幫她辦理境內轉換 J-2身份? 技術上不行,一旦你拿 J-1入境成功,會被視為放棄 OPT,導致 F-1/OPT身份立 刻失效,連帶讓 F-2身份也失效變成 OOS,而 OOS的狀態不允許遞 I-539轉換身 份。 : 如果可以境內轉換,那遞交申請文件的時間點是在J1入境當天嗎?還是可以提早? 必須提早,但是你需要你至少先取得 J-1簽證,配偶才有資格申請 J-2身份轉換 。 : 或者是兩人都先在美國辦理轉換身份成J1/J2(這期間我繼續使用OPT工作), : 之後我回台灣時再辦J1簽證回來? 可以。 : 6想請教各位這種情況如何處理比較好?非常感謝! 一起境內轉或是一起境外申請簽證比較簡單,也不會出問題。 -- ____ _ _ _ _ ____ _ _ ____ _____ ____ (_ _)( \( )( \/ )( ___)( \( )(_ _)( _ )( _ \ _)(_ ) ( \ / )__) ) ( )( )(_)( ) / (____)(_)\_) \/ (____)(_)\_) (__) (_____)(_)\_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76.88.80.132 ※ 文章網址: http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13561322.A.F4D.html
CustarDragon: 瞭解了!非常感謝C大!! 10/19 08: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