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cassine: 不允許 11/11 02:58
想請問一下,有無這種前例
有台灣教授到美國大學(UC)用J1進行訪問Visiting Scholar一年
其中有一項研究,因為要碰業界的data,及使用公司的資源(雲端運算/設備)等等
業界公司堅持必須至少用part-time的方式Hire
(以確保不會有未來IP的爭議)
如果在Sponsor(訪問實驗室的PI)支持的情況下
J1允許在訪問期間,在外兼職(~20小時/週)嗎?
有沒有J1在外”工作”的前例可以分享?
感謝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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