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講我的愚蠢經驗,給神經大條的人借鑑。
我先在美國唸了一個生醫方面碩士畢業,
因為很想留在美國工作,
找了一間華人公司,掛靠OPT
今年九月底OPT期限到了,我請了公司幫我做OPT extension
他給我新的Offer和e-verify,要我拿給學校
我愚蠢的以為這樣就好了,還在信上跟他確認,他也沒多回應(可能錢拿到就不管了)
但還是要自己辦啊啊
從學校那拿到新的I-20和其他的,自己寄件
現在想想真笨死了
總之我最近拿到一個理想工作,1月5日開始工作 (是 SF 軟體業的)
我回頭確認身份問題才發現
請問OPT extension可以補辦嗎?
現在,
除了回台灣這條路,
是不是只能寄希望於CPT了?
我上網查到ICU似乎是可以一入學籍就全職工作?
但現在申請ICU是否太晚
請問有人有這方面的瞭解或經驗嗎?
在這邊跪求大家了Or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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