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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mozaki (染貓)》之銘言: : 我要推甄的學校在備審資料那一格寫說: : 備審資料: 1自傳及學習計畫 : 2.在校成積相關證書、獎狀 : 3.個人作品集(面試時攜帶) : 在甄選成績採計方面則是:成績佔80%面試20% ^^^^^^^ 表示你需要到校面試 : 所以說我寄去的備審資料裡只需要基本的1.2項? : 還是說我根本不用寄去? : 同學間說法一堆- -" : 還請幫忙解答一下~ : 謝謝 他希望你先寄第一二項讓她們先評分,第三項面試時再帶去即可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8.175.223.26
jasonboy: 06/06 22:42
mozaki:所以一二項還是會列在評分內? 06/06 22:42
coosla:原則上會 06/06 22:43
mozaki:感激ˊvˋ 06/06 22: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