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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報的是實踐大學的時尚設計系(高雄校區) 前天收到了第二階段面試的通知 上面說可以帶能代表 闡述個人特色的事物及作品集 聽說面試時會有三位教授 所以除了作品集外 另外印了兩份比較簡單的簡歷(也是作品集裡有的) 然後會帶一個小的作品去 想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? 還有帶去的作品是留給教授了還是當場結束了就拿回來呢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3.193.23.70
a2214756300:我有還你就拿吧..沒還就不要跟他要了= = 有點怪.. 06/26 20:47
haruka15:我當初也很擔心。通常面試都會還,我19號去崑山他有歸還XD 06/26 21:25
haruka15:面試通常會有學長姐幫忙,也可以詢問一下,學長姐很親切的~ 06/26 21:26
alicemon:嗯 我會問問看的 真的很擔心要是不還該怎麼辦...... 06/26 22:28
futureBF:相關資料最後都會給工讀生或系辦助理, 教授是不會要這種 06/26 22:47
futureBF:東西的 ~.~ 06/26 22:47
futureBF:你還想要的話, 現場還你你就拿, 不然就等整個口試完再去 06/26 22:48
futureBF:系辦領回, 直接要教授還是很沒禮貌的 06/26 22:48
futureBF: 直接跟教授要是很沒禮貌的 06/26 22:49
alicemon:^所以是可以拿回來的意思嗎? 06/27 00:02
coosla:各校做法不同,一般來說留著也是堆倉庫,不過大部分學校還 06/27 00:30
coosla:是會保留,因為那畢竟是招生資料,萬一有人要查,也有個底 06/27 00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