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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五收到監察院的回函 與預期的差不多 只是把文建會的調查報告轉知我而已 這份調查報告似有高人指點 但也有所保留 結論只說明未違反文資法而已 (我陳訴違反的法令包含地方制度法與行政程序法) 最關鍵的行政程序法他們也不敢說沒有違反之虞 我老闆要是看到這份調查報告後 一定感到識人不明 我陳訴的對象(調查報告稱之為"粘員") 他應該說明自己沒有違法即可 可是他居然把責任推給"關鍵的"審議委員會 ("關鍵的"三個字是他說的) 審議委員裡面有他碩士論文的指導教授 還有他現在博士班的指導教授(我老闆) 根本是欺師滅祖 竟然還敢向我老闆告狀 我能容得下這種人嗎 當然提筆再戰!! 幸好我留了幾手 這兩天已經準備得差不多了 屆時連文建會堅守"未違反文資法"的結論也可望被我攻破! 在此要請寶姨寬限幾天 已經有明確的構想跟草圖 套句輝總說的"問題不大"! 等手邊兩個案子告一段落 四月起就有充足的時間了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5.224.164.6
ssuunnn:標題監察院誤植為監察員! 03/23 00:33
ssuunnn:人稱彰化有三員:警員教員與教員! 03/23 00:35
ssuunnn:看完調查報告之後才知道彰化應有四員,要加個"粘員"!! 03/23 00:36
luisandys:錯,五員,還有"肉員"! 03/23 01:38
ssuunnn:第二行有誤,肉圓應該包含在三員裡面了...... 03/23 10:22
luisandys:警員跟教員不是每個縣都有嗎 03/23 17:09
ssuunnn:聽說彰化特別多,翁金珠就是因為18%議題發酵輸給卓伯源.... 03/23 19:43
luisandys:所以應該還是五員,"冗員" 03/24 00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