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主文:
本院對站外事務無管轄權限,故裁定駁回,不予受理。
判決理由:
根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一條,
批踢踢實業坊BBS站,包含批踢踢(ptt.cc),批踢踢兔(ptt2.cc)及批踢踢參
(ptt3.cc)等三個分站(以下簡稱本站),為公平迅速處理使用者違規行為及所
提出之申訴,特制定本規則。
本院僅對批踢踢實業坊三個分站有規範權力,無名小站網誌之留言,
非本院管轄權限,故裁定駁回,不予受理。
實習法務 sara938028 2009/02/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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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218.166.99.167
※ 編輯: sara938028 來自: 218.166.99.167 (02/05 02:2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