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Viol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判決主文: 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一章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之規定, 「二、其他違規行為: (一)利用水球、交談或信件,從事下列行為者: 1、內容有毀謗、侮辱、謾罵他人之情形。 2、未經本站許可,散佈帶有廣告性質之內容。」 故判決被檢舉人 slient 罰單一張之處分。 判決理由: 由檢舉人所附之證據中可認定 slient 所發送之信件內容為廣告行銷, 確實未經本站許可且具廣告之性質,故該當本違規行為之處罰要件, 予以罰單一張之處分。 若檢舉人不想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,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。 實習法務 sara938028 2009/11/11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31.110.2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