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主文:
根據台灣學術網路 BBS 站管理使用公約第一條之規定,
禁止利用 BBS 做為傳送或發表具威脅性、猥褻性、攻擊性、毀謗性及有商業版權、
商業廣告營利、專利性的資料及文章。
依檢舉人所付之信件內容,使用者 pockshow 之水球,已違反上述條文,
故予以罰單一張之處分。
判決理由:
本案中,被檢舉人 pockshow 對檢舉人以水球所發送 「我一定找人查你ip」之文字,
雖非以文章形式發表,但探究其規定之立法意旨乃在保護使用者免於受威脅,
故符合利 BBS 做為傳送具威脅性、攻擊性文章之要件,故予以罰單一張之處分。
實習法務sara938028 2010/03/24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61.231.109.1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