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主文:
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一章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之規定,未經本站
許可,散佈帶有廣告性質之內容,屬一般違規行為。
判決處以 一 張罰單。
判決理由:
與 #1CRLtx4o 合併判決為相關案件,但本廣告文為該判決前即寄發,故僅
增加一罰單處置,不列入砍除帳號考量。
罰單繳交:
主選單 =>(P)lay【娛樂與休閒】=>(P)ay【Ptt量販店】=>(1)ViolateLaw繳罰單
申訴救濟:
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oliceICAC 站務警察政風室 發文申訴。
法務 longbow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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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5.227.193.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