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主文:
檢舉駁回。
判決理由;
1. oioichi 的確寄有不禮貌之信,故 GHTang 之檢舉並非捏造,該案僅因
本板法官認定尚未達處罰單程度,然非因此可認定 GHTang 為誣告。
2. 推文挑釁,屬看板違規行為,請向該管板主檢舉,本板無管轄權。另,
本板認定信件違規,並不考量先前之原因事實,專以信件用語用詞為斷。
使用者並不能主張因曾被某人侵害權益,故寄信謾罵為合法,併予說明。
請檢舉人多加注意。
申訴救濟:
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
法務 longbow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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