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主文:
證據格式不符,不予受理。
判決理由:
1. 對於水球謾罵違反站規,本板專以原始水球轉錄為證據,凡經編輯之水球
記錄(含複製貼上),本板均不予接受。
2. 本案以寄發信件備分內容為證據,本板不予受理。
3. 請檢舉人注意,本板已多次提醒檢舉人相關規定,並已通知若再度違反,
將劣退處分,本次檢舉又再度違反相關證據規定,本板之所以尚未予以劣文,
乃基於尊重檢舉人之申訴權,並非縱容。若檢舉人未能理解,仍以錯誤
之方式於本板實施檢舉,本板將依規定予以劣退相關文章。意即檢舉人
可能將一次被劣退多篇文章,請檢舉人自重。
法務 longbow2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5.227.201.6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