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主文:
檢舉駁回,不予受理。
判決理由:
按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三點,故意或過失註冊與其他
使用者相似之帳號,經該他使用者申訴影響其權利者,為其他違反站規行為。
依此條文文義,應由該他使用者申訴,並主張影響其權利,方合乎構成要件。
本案非由 windfly00 申訴,本板不應受理。
申訴救濟:
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
法務 longbow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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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25.227.195.19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