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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主文: 檢舉駁回,不予受理。 判決理由: 按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三點,故意或過失註冊與其他 使用者相似之帳號,經該他使用者申訴影響其權利者,為其他違反站規行為。 依此條文文義,應由該他使用者申訴,並主張影響其權利,方合乎構成要件。 本案非由 windfly00 申訴,本板不應受理。 申訴救濟: 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 法務 longbow2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5.227.195.19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