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主文:
本案並無任何違規情事,故裁定駁回,不予受理。
判決理由:
查本案證據信件,僅為請求他人協助進行投票,難謂其為商業廣告。
而從證據信件中之資訊,以及板面上目前僅有一人檢舉之情況,亦難
以看出被檢舉人 hateOnas 是否有大量轉寄給其他使用者,因此無法
證明其已違反現行規定,故裁定駁回,不予受理。
然若有相關證據,可證明被檢舉人 hateOnas 確有大量寄送相同信件
予其他使用者之情形,仍可提出並再行檢舉。
法務 brainfight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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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18.160.173.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