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主文:
本案並無任何違規情事,故裁定駁回,不予受理。
判決理由:
簽名檔內之資訊,如涉及個人網頁、個人作品之介紹等,因其與使用者個人
密切相關,為使用者對其個人資訊合理之介紹,難謂其為商業廣告之行為,故仍
為對簽名檔合理之使用。惟其究竟為合理之介紹,或為商業廣告行銷,仍應視個
案情況做判斷。
法務 brainfight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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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14.45.227.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