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kurt1980:應該要罰個30萬精神賠償 01/18 15:31
推 OnQ:以現在病人對醫師提告的價碼比照辦理 至少也要300萬起跳才夠 01/18 16:42
推 flightfish:被告之後才知道要道歉..那當出幹麼PO那些屁話 01/18 16:43
推 coingate:之前還有個罵人恐龍醫師的記者 應該給這些傢伙一些教訓 01/18 16:54
推 johnliou:大快人心!!! 01/18 17:18
推 IWALY:good!! 01/18 18:06
推 racemic:爽 ~ 01/18 18:10
推 tmcharvard:應該比照先前案例,罰3800萬才對 01/18 18:54
推 watertree:應該要罰380000萬 01/18 19:48
推 daze:2萬是刑事易科罰金的部份,民事部份應該會另外告吧。 01/18 19:54
→ daze:聽說廖醫師總共告了60個人的樣子? 大快人心。 01/18 19:54
推 barkleyc:告的好 01/18 20:57
推 wanderful:這位廖醫師還是沒有贏... 輸比較少而已, 台灣醫師, 唉~ 01/18 21:18
推 WMX:廖醫師帥喔~~~~ 01/18 22:11
推 ckping:斷掉的手指頭 ... 如果真的這樣 你就反告啊 01/18 22:15
推 Huangrh:這在Mobile01鬧蠻大的.那小孩沒斷指只是指頭前端的肉被削 01/18 22:53
→ Huangrh:掉.當時醫師好像是在忙or等NPO時間而沒馬上處理.就被罵.. 01/18 22:54
推 BG:理想上其實應該由全聯會出面控告維持醫師名譽...理想啦! 01/18 23:36
推 miaooooooooo:good!! 記得當初有跟到這件事 01/18 23:54
推 wawayu:讚!!!~~~ 01/19 00:20
推 jyushiou:拍手 01/19 08:42
推 wetty:blogger也應該要有在職教育、倫理學分的要求 01/19 12:06
推 earthrise:8小時聽起來應該是NPO時間 01/19 12:26
推 c20001222:是NPO時間沒錯啊~ 01/19 23:55
推 Jerhyn:這兩個傢伙沒客德,應該先修滿一年的部落倫理、部落關係 01/20 13:27
→ earthrise:樓上廣告 01/26 09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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