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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主文:
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一章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之規定,未經本站
許可,散佈帶有廣告性質之內容,屬一般違規行為。
判決處以 砍除帳號之處分。
判決理由:
1. 本案中,由檢舉人所附之證據觀之,被檢舉人 motoy 信件內容為廣告行
銷,其確實為未經本站許可且具廣告之性質,故該當本違規行為之處罰要件。
申訴救濟:
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站務警察政風室 發文申訴。
法務 brainfight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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