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主文:
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一章第六條第二項第九款之規定,
判決處以罰單一張,停權一個月。
判決理由:
1. 本站為學術網站,禁止發表廣告營利,此於教育部網路使用規範、
PTT 使用者條款等均有明文。使用者於看板中大量發表廣告連結推文,
已明顯與前揭相關規範牴觸,該當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一章
第六條第二項第九款之構成要件。
2. 經查,被檢舉人於數十看板中發表廣告連結,情況可稱嚴重。
然觀乎使用者使用本站服務之情形,尚未有足夠之證據證明此帳號純
為發表廣告之用,故先行開處罰單一張,並停權一個月。期滿後若再有
類似違規行為,將砍除此帳號及其他分身帳號。
罰單繳交:
主選單 =>(P)lay【娛樂與休閒】=>(P)ay【Ptt量販店】=>(1)ViolateLaw繳罰單
申訴救濟:
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
法務 longbow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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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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