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主文:
本案不受理。
判決理由:
1. 於看板上發表不當之內容,屬看板違規,請向板主檢舉、申訴,本板無管轄
權限,不予受理。
2. 本案所附信件,其內文並無明顯違反站規之處,不予處置。
3.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,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。
申訴救濟:
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
法務 longbow2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5.227.188.1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