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主文:
edknight 警告一次。
判決理由:
1. 檢舉人主張被指"嘴臭"為謾罵之詞,本板認此語確不妥當,應予提醒改正,
以符網路禮儀。然此詞乃指他人說話較不禮貌之意,指稱他人嘴臭,雖不禮貌,
但是否需開處罰單?尚有疑義。查本案所附證據,於同一篇水球對話中,檢舉
人自己本身有許多不適合之語句,如:死腦殘、腦殘、腦包...等,而被檢舉人
僅一次提出"嘴臭",並審酌本案所附證據之上下文,被檢舉人謾罵侮辱之意尚
屬輕微,應先予以警告一次,並將本判決站內信寄予被檢舉人。
2. 另關於檢舉人明示拒絕對話卻仍遭騷擾之主張,本板審酌證據後,認為檢舉人
雖明示"少陪了",但此語之後,又連續與被檢舉人水球對談,並於後續的對話
中亦有不當之語彙,顯見檢舉人於表達"少陪了"後,仍有繼續與被檢舉人對話
之意願,故本板認為被檢舉人未達騷擾之處罰程度,不予處罰。
3.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,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。
申訴救濟:
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
法務 longbow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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