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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定主文: #1DwLQXi6 之判決理由援用之 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第二 點(使用方面)第一項第款,應為台灣學術網路BBS站 管理使用公約第二點(使用方面)第一項第款,予以裁定更正。 裁定理由: 經本站法學先進來信指正,該判決理由所援引法條應為誤植,特予 裁定更正。惟此誤植為明顯錯誤,且該案依其援引之其他法規依據仍 可得相同之判決結果,應不致影響該判決之效力。惟本板仍感謝使用 者熱心指教。 申訴救濟: 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 法務 longbow2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5.227.221.2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