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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主文: 不另作處分。 判決理由: 被檢舉人之聊天室違規已由前判決 #1E0eTcx5 加重處分, 目前罰單未繳交,無法使用聊天室服務。對於連續於聊天室 發表不當言論,本板依過去判決先例,並不採一句一罰,而是認 為若於ㄧ緊密相連的時空間發表者,為接續犯,視為一行為。 故本案不另做處分。惟若被檢舉人於罰單繳交後再為違規行為, 則將另行處罰,自不待言。 申訴救濟: 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 法務 longbow2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20.139.135.7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