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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主文:   被檢舉人 srsrno1 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 第二項第一款之規定,判處 停權三個月。 判決理由:  1. 被檢舉人於寄發信件謾罵多數人,經開處多張罰單並警告後,仍不見改善。 顯見其不願意配合站規,故除開處罰單外,應暫停其更多帳號功能。 2.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,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。 申訴救濟: 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 法務 longbow2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5.227.198.7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