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Viol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判決主文: 未達處罰標準,不予處分。 判決理由: 1. 被檢舉人所提之證據,其中雙方雖有爭吵,唯其內容本板並未發現有違反 站規之情事。被檢舉人信中所說"如果妳再記信來騷擾我,我只好請版主 處理了,謝謝!",此並非以不法之手段恐嚇他人,而是尋求站方看板管理人 員協助,此並不構成恐嚇之違規。信中提到之"先生~要不要水球紀錄叫出來" 也僅是一種詢問,本板亦不認為此為恐嚇。 2. 另,關於被檢舉人所張貼之水球對話記錄,雖因經過編輯而使本板無法受理, 惟本板仍加以審視。就目前所張貼之對話記錄顯示,被檢舉人之發言並無 不當之處,就上下文審視後,本板認為被檢舉人水球中之"你好沒禮貌", 尚未達到可罰之侮辱行為之程度,反之,就整體對話內容而言,檢舉人自己 之發言更有多樣不當,例如檢舉人說"妳可以滾蛋",此句即為整體對話內容 中最不適切之發言。 3. 另關於檢舉人誹謗之指控,本案所附證據僅有信件一封、水球對話一則,難顯 示被檢舉人有散佈不實內容與其他多數人,故尚難認定。 申訴救濟: 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 法務 longbow2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5.227.227.85 ※ 編輯: longbow2 來自: 125.227.227.85 (07/22 16:0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