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主文:
chenpphan 判處 罰單一張。
判決理由:
1. 按『以超過一定數量之水球或信件,妨礙他人正常使用。』屬其他違規行為,
此於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定有明文。此為本站站
規為保護使用者使用本站服務時,免受其他使用者水球、信件騷擾之規定。
另依本板早期判決先例( #14xM0aHS 案判決):若當事人以明示拒絕和他人通
信、對話、對談,(以水球或信件告知不欲與其對話或以加入壞人名單作
為判斷基礎),之後若行為人再繼續以信件或水球、對談即可該當之該款之
騷擾行為。
2. 本案中,雖檢舉人並無於信件或水球中表示不願與被檢舉人交流,惟檢舉人
既已至本板檢舉被檢舉人信件騷擾(#1ECYoijA案),雖該案因證據引用問
題為本板不受理,惟此舉動應已可視同為檢舉人明示不願意與被檢舉人互動。
審酌本案所附水球證據,被檢舉人應已明知自己曾被檢舉人檢舉騷擾,既如此,
則已可得知檢舉人之意思表示,不應再發送水球予檢舉人,更不該有
"你當老師當假的喔"此般不合宜之發言。故,本板援站規及前述判決先例,
認定被檢舉人之行為違反站規,判處罰單一張。
3.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,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。
罰單繳交:
主選單 =>(P)lay【娛樂與休閒】=>(P)ay【Ptt量販店】=>(1)ViolateLaw繳罰單
申訴救濟:
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5.227.189.8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