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主文:
尚未達處罰標準。
判決理由:
e 學中心為我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設立之網站,應無商業廣告行銷之問題,
故此水球尚未達處罰標準,惟若未來本案被檢舉人於廣告此網站,造成其他
多數使用者之困擾並檢舉之,本板將另行衡量。
申訴救濟:
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
法務 longbow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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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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