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Viol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判決主文:    本板對看板事務無管轄權限,故判決駁回,不予受理。 判決理由: 1 .於看板中發表不當之文章或推文,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 一款,屬看板違規,並依同法第八條,應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,本板並 無管轄權限。 2. 看板違規請向板主申訴,若對板主之處置有疑義,請向看板所屬小組長申訴, 若對小組長之處置有疑義,請向所屬群組長申訴,若對於群組長之處置有疑義,   請向板務站長申訴。 3. 本案被檢舉人於各看板發表文章,若涉廣告,應由板務主管以刪文、劣退等 方式處分,若於他人文章下推文廣告,應由板主處分後移送 ADer-Killer, 本案檢舉情況非上述,故未予處理。 4. rosey1244 使用者推文違規案,如何處置將由本板另予說明。 申訴救濟: 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 法務 longbow2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5.227.221.2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