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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主文: 尚未達處罰標準,不予處分。 判決理由: 1. 以私信作如此信件之意見表達,本板認尚未達應直接處罰之程度, 即使有些爭議用語,如"裝聖人",但本板認僅憑此信件,應仍未達 處罰標準。至於檢舉人所稱"汙衊"之部分,若未有散佈不實資訊於 其他多數人之證據,本板無從依"誹謗"之相關規定處分。 2.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,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。 罰單繳交: 主選單 =>(P)lay【娛樂與休閒】=>(P)ay【Ptt量販店】=>(1)ViolateLaw繳罰單 申訴救濟: 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 法務 longbow2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5.227.226.19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