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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主文: 證據不足,不予處分。 判決理由: 被檢舉人之暱稱"廢物板主.眾+判決 不意外",所謾罵者為何人, 僅憑暱稱文義,已毫無線索,難以特定,故不予處分。 申訴救濟: 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 法務 longbow2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5.227.199.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