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主文:
未達處罰標準,暫不予處分。
判決理由:
1. 經審查本案所附證據,被檢舉人僅對檢舉人發送一水球,應未達站規規定之
"一定數量"之處罰標準,且本板近日亦未受理其他使用者
對被檢舉人雷同之檢舉,故尚難論斷如此之水球是否已影響本站秩序,
故暫不予處分。
2.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,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。
申訴救濟:
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
法務 longbow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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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遇有水球、信件違規,請至 Violation 板檢舉
板主處置廣告推文違規,可至 ADer-Killer 板通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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