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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主文: 未達處罰標準,暫不予處分。 判決理由: 1. 經審查本案所附證據,被檢舉人僅對檢舉人發送一水球,應未達站規規定之 "一定數量"之處罰標準,且本板近日亦未受理其他使用者 對被檢舉人雷同之檢舉,故尚難論斷如此之水球是否已影響本站秩序, 故暫不予處分。 2.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,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。 申訴救濟: 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 法務 longbow2 -- 若遇有水球、信件違規,請至 Violation 板檢舉 板主處置廣告推文違規,可至 ADer-Killer 板通報 歡迎光臨作家侯文詠的粉絲板 Yon 板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5.227.195.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