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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主文: 未達處罰程度,暫不予處分。 判決理由: 1. 本案證據顯示,被檢舉人僅發送二水球予檢舉人,未達站規所稱 "以超過一定數量之水球或信件,妨礙他人正常使用"之程度, 故暫不予處分。未來如有其他證據顯示被檢舉人對不特定人發送 大量此類之水球,將另予衡量。 2.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,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。 申訴救濟: 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 法務 longbow2 -- 若遇有水球、信件違規,請至 Violation 板檢舉 板主處置廣告推文違規,可至 ADer-Killer 板通報 歡迎光臨作家侯文詠的粉絲板 Yon 板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5.227.225.2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