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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主文: 未達處罰標準,不予處分。 判決理由: 1.本板審查本案所附證據,認為檢舉人與被檢舉人對話過程應未達騷擾程度, 而屬正常雙方交談之情況。按檢舉人對於被檢舉人之問題,幾乎均予回答, 被檢舉人亦未有明顯不宜之用語。而即使至最後雙方交談結束,檢舉人均 未明示被檢舉人不願與其交談。綜上所論,本板認本案應尚未達處罰程度, 不予處分。 2.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,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。 申訴救濟: 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 法務 longbow2 -- 若遇有水球、信件違規,請至 Violation 板檢舉 板主處置廣告推文違規,可至 ADer-Killer 板通報 歡迎光臨作家侯文詠的粉絲板 Yon 板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5.227.220.1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