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主文:
尚未達處罰標準,暫不予處分。
判決理由:
經本板審查本案證據,被檢舉人確實於聊天室發言五次之"瞪來瞪去",
惟其情事乃先發表三次,中間穿插一次"哈哈哈哈",後又發表二次。
雖然之後被檢舉人發表亦有重複之情況,然是否已構成洗板之違規,
本板仍難以斷定,基於尊重聊天室自由發言之風氣,故暫不予處分。
申訴救濟:
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
法務 longbow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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