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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主文: 證據不足,不予處分。 判決理由: 1.指摘他人"靠賣手機過活"並非侮辱,蓋各行各業皆有其生財之道, 職業無貴賤,此類指摘無貶低他人人格之疑慮。 2.指摘"板主靠賣手機過活",若非屬實,因有暗喻板主藉本站為商業營利, 有可能構成誹謗。惟"誹謗"之構成,須有"散佈於眾"之行為,方可認定。 本案僅是對板主本身作如是之指摘,並未有大量散佈此類言論之證據, 故不予處分。 3.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,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。 申訴救濟: 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板 發文申訴,或寫信給法務站長, 站長將親自審查處理。 法務 longbow2 -- 若遇有水球、信件違規,請至 Violation 板檢舉 板主處置廣告推文違規,可至 ADer-Killer 板通報 CP、靜板、鎖文等違規,可至 Board-Police板檢舉 歡迎光臨作家侯文詠的粉絲板 Yon 板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5.227.227.8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