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主文:
被檢舉人 intandem 於本板遭二檢舉人檢舉水球、信件違規,
情節類似。本板認其已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
第二項第一款之規定,合併處罰單 三 張。
判決理由:
1. 被檢舉人於水球、信件中之"推你媽去死~白癡!!這樣愛亂講話小心下
輩子不得好死!!、唉~你好可憐喔!原來你等級那樣低,我真失望、
眼睛瞎了甘我屁事啊、你可以滾了@!、做人這樣惡劣/都不怕有報應是嗎?、
你媽應該會以你為恥"等文字,
依前後文義以一般社會通念而言足以認定其為侮辱他人之語句,違反使
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之規定。
2. 本案為被檢舉人對二檢舉人之不當訊息,情事嚴重,合併加重處罰單三張。
3. 本案證據涉及他人之訊息、個資,鎖文處理。
4.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,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。
罰單繳交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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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訴救濟:
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板 發文申訴,或寫信給法務站長,
站長將親自審查處理。
法務 longbow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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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強力徵求法務人員、法務助理,意者請寄站內信給法務站長
板務部強力徵求看板警察,意者請參考 sysop 置底文
PS.我是工作人員,不是站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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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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