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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主文: 未達處罰標準,不予處分。 判決理由: 1.經審酌本案證據,檢舉人先向被檢舉人表示"你應該有問題吧/別來找我/ 趁機看出一個人品性也不錯",被檢舉人於水球中對檢舉人回應"是你想太 多 一點成意都沒有/想倒用人家帳號吧/你才有問題吧",本板認為此乃 一般正常溝通對話,雖有爭執之情況,然該爭執本站並無須介入。 2.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,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。 申訴救濟: 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 法務 longbow2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0.70.27.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