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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[本文轉錄自 camry2006 信箱] 作者: xlioiri (芋頭) 標題: 給你權力不是讓你濫用 時間: Wed Feb 20 14:06:09 2013 PO文未付面交地點,這個規定真可笑 在高雄板PO文賣東西難道會在美國交易? 何況我同一時間PO的你算我兩倍?跟累犯一樣? 你爽爽的當你的版主吧,頂多以後不用高雄版 自以為皇帝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40.163.37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※ 轉錄者: camry2006 (111.254.149.215), 時間: 02/20/2013 14:21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