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主文:
未違規,不予處分。
判決理由:
依本案相關證據,目前看來,被檢舉人檢附之告發單,無檢舉人之個人資料,
故不構成違規。其蒐集檢舉人之個人資料,亦為訴訟所需,乃檢警利用其公
權力調查或行文至本站蒐集,故並不違規。
申訴救濟:
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板 發文申訴,或寫信給法務站長,
站長將親自審查處理。
法務 longbow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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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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