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Viol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判決主文: 使用者 Biganan 已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三目 故意或過失註冊與其他使用者相似之帳號,經該他使用者申訴影響其權利、 第六條第二款第五目不當編輯或使用暱稱、簽名檔、名片檔或其他個人資訊 設定者。處罰單一張,並變更其帳號大小寫為 BIGANAN。 判決理由: 依證據顯示,被檢舉人利用其帳號與檢舉人之帳號相似,竟故意使用其相同 中文暱稱,並於若干看板推文中自稱自己為檢舉人,此已造成檢舉人之困擾, 本板有相當理由認定其註冊此帳號之目的可議,設定暱稱之動機亦不良善, 故判決處罰單一張,並變更其帳號大小寫為 BIGANAN。 申訴救濟: 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板 發文申訴,或寫信給法務站長, 站長將親自處理。 法務 longbow2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1.240.73.8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