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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主文: 證據不足,不予處分。 判決理由: 1. 檢舉人僅於自己的名面檔宣告不願意接受特定人之水球,惟此宣告未必 已獲被檢舉人知悉,故無法認定是否構成信件違規。 2.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,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。 申訴救濟: 如不服本判決,得表明理由,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。 法務 longbow2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18.161.51.194 ※ 文章網址: http://www.ptt.cc/bbs/Violation/M.1413375039.A.AB4.html